业务辅销器材 BSM 政策
守则和条规
为了安利事业长期的稳定性及有利可图,我们谨此宣布从2003年4月1日起,安利实施了以下的业务辅销器材 (BSM) / 活动政策。我们吁请所有安利企业家 (ABO) 除了遵守安利营业守则之外,同时也需了解及遵守这项政策的条文和精神。
业务辅销器材 (BSM) / 活动政策
基本政策
安利及其ABO的基本业务是售卖产品与服务,并提供一个合法的商机。安利承认在建立事业的过程中,负责任而适当的业务辅销器材 (BSM) 与活动有助於为ABO提供宝贵的训练与激励。然而,若未经妥善管理,辅销器材与活动却可能适得其反,给安利这家备受尊崇的企业机构带来负面的影响。
马来西亚的安利业务是根据 1993 年直销法令而取得营业执照的。安利必须遵守直销执照所列明的法律、条例与规则。安利授权ABO在它获颁的直销执照之保护下经营业。ABO的业务跟安利马来西亚公司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举凡ABO涉及任何不受控制及不受约束的活动,将连带使公司受影响,而安利的执照也可能不保。在售卖或促销辅销器材/活动时附带的酬劳或利益,不论任何形式,均应被当局视为个人、安利ABO组织或第三者组成的公司未经许可便从事的生产、传播、售卖及促销该辅销器材/活动之直销业务。这是一个严重风险,因为安利可能被认为有直接参与这些业务辅销器材,以及鼓励、协助和教唆。协助和教唆进行违法事项,例如注明在 1993 年直销法令内的条款,将被视为犯罪行径,这不但会导致安利可能面对诉讼,而且安利公司的执照及过去多年建立的商誉也将受影响。
有鉴於此,我们有必要拟订一份辅销器材/活动政策,以保障安利及其ABO能长期稳定经营,同时维持及培养安利及其ABO作为负责任业者的超卓信誉。因此,业务辅销器材/活动是安利的准则所允许的。
业务辅销器材 (BSM) 的定义
本政策所指的辅销器材 (BSM) 应包括用来支援及协助促销与售卖安利产品与服务及安利创业良机的一切产品与服务,恕无法尽录:
- 书本、杂志、目录册、报章、会讯或任何形式的印刷品。
- 录音带、CD 光碟、Wav 格式,MP3 格式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音效器材。
- 录像带、VCD 光碟、DVD 光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影像器材。
- 网站、网页、长期委托书形式或其他任何多媒体形式的器材。
准则提示
须遵守以下的一般标准:
| 1. | 所有辅销器材的买卖(包括活动的门票,下同)均必须出於自愿。不许施加销售压力或采用胁迫手段来强迫或说服一名ABO购买或售卖辅销器材。为了避免起疑,任何ABO均无义务亦不许被强制性规定必须购买包含业务辅销器材、服务或产品系列,或经由任何第三者包装、捆绑、合并或附带任何有关业务辅销器材的标签之任何组合等等,恕未能一一尽录之事项。ABO亦无义务购买别人献议并已与其他产品及/或服务一起包装之业务辅销器材。每名ABO必须接获一份以安利满意的形式呈现的书面声明,注明辅销器材的购买乃出於自愿,而ABO若因任何理由感到不满,他或她可领取全额退款。 | ||||||||||||||
| 2. | 一名上线或下线不许因某ABO没有销售及/或购买辅销器材,而置他/她於不利地位。 | ||||||||||||||
| 3. | ABO不应透过销售辅销器材来领取任何赔偿、奖掖或利益。 | ||||||||||||||
| 4. | ABO只可按成本价售卖辅销器材,而且清楚标明价格,不应从中牟利。ABO随时可免费供应辅销器材。因此,辅销器材的售价必须严守以下价格,不许超过所注明的相关定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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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所有价格已包含消费税。安利马来西亚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检讨或调整上述收费率。 | |||||||||||||||
| 5. | 辅销器材的内容必须翔实、公正并不含任何收入诉求、产品诉求,或宗教与政治成份。公司有权检讨一名ABO售卖(或免费赠送)的任何辅销器材,确保它符合本政策的要求。 | ||||||||||||||
| 6. | ABO不许从第三者生产或策划的任何辅销器材中捞取利益。 | ||||||||||||||
| 7. | 未获得安利书面同意之前,任何辅销器材 (包括非公司制作的第三者制作辅销器材)均不许使用安利的商标、商品名称或标志。 | ||||||||||||||
| 8. | ABO不可促销或售卖不遵守本政策及安利营业守则的第三者所提供的活动门票/辅销器材。 |
活动、集会与会议
至於活动、集会与会议(简称”活动”), 除了上述准则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额外准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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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不许通过售票从这类活动中牟利。 | ||||||
| 3. | 活动结束後,在安利马来西亚要求之下,主办单位必须呈交一份总结账单,证明该活动并无盈利。 | ||||||
| 4. | 安利若无法确认谁是负责举办会议的ABO,则该保荐线上的所有钻石必须负起此责任。 | ||||||
| 5. | 付给受邀演讲嘉宾的演讲津贴及车马费等成本,需以安利所公布的费率为准。 | ||||||
| 6. | 由ABO所主办的活动严禁跨组供应门票/通行证。领袖们必须确保任何促销活动 (若有) 应严格限制在本身的小组内进行,除非获得上线钻石的书面同意,方可展开跨组促销。 | ||||||
| 7. | 任何白金必须获得上线钻石之同意才能使用其他组织的辅销器材。 | ||||||
| 8. | 不许招揽或诱使任何其他组织的任何ABO使用本身的辅销器材。 | ||||||
| 9. | 在安利赞助的会议上,Newsgram 以及 Amagram 等刊物内均不许突出个别组织的身份。 |
演示守则
所有设计於支援安利事业,在会议中呈献的演示内容皆受此守则管制。
为了保障ABO以及安利公司的声誉,同时避免演示进行期间有人发表任何无谓或不当之言论、豪语及声明,而引起议论或不和,乃至安利无端端遭到彻查,所有与安利业务相关之活动均必须遵守演示规则。
演示内容必须包含或对促进安利产品与服务的销售予以支援,此外亦必须遵守以下条例:
| 1. | ABO不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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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针对以下各项个人表态均为不恰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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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在商业舞台上讨论之议题,应只触及能够协助并鼓励ABO以及对安利产品、服务与业务有利之道德观及积极心态。 | ||||||||||||||||||||||||||
| 4. | 有关收入之陈述,不论直接或间接,均必须反映参加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所能享有之实际潜在收入。 | ||||||||||||||||||||||||||
| 5. | 参加业务辅销器材/活动永远只能被视为发展安利事业的其中一个选择性支援事项。 |
不遵守规则的後果
| • | 任何ABO若触犯辅销器材/活动政策,公司将寄发一封函件要求该ABO在一段时间内停止营业。 | ||||||||||
| • | 那些一再违反条例而证明他们无法遵守规则或完全罔顾本政策的ABO,可能面对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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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之修订
安利马来西亚可能随时检讨及修订本政策,以确保尽力遵守直销法令的条例、更新执照必须符合的条件,同时满足安利马来西亚及其ABO组织日新月异的多样化需求。
此项政策与安利营业守则所刊载的守则与条款并行实施,绝无偏离或不利於任何一方。
此守则所设定的业务辅销器材(BSM)之说明也同样适用於以上任何条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