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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守则
营业守则
第1部 – 简介
营业守则(“守则” 或 “ROC”)阐明并确立:
| 1. | 在发展及维持安利业务方面须遵守的某些原则。 |
| 2. | 每一名ABO的权益、义务与职责。 |
此种关系的条件与规则皆有在下列各项中加以陈述:
| 1. | 安利ABO合同。 |
| 2. | 事业手则亦收录这些营业守则。 |
| 3. | 其他的官方安利刊物、出版品、通知书或通讯。 |
营业守则主要申明安利与ABO之间的关系,唯亦涉及各ABO之间的关系。其宗旨如下:
- 确保ABO们通过符合商德与负责任的商业操守,享有公平的良机。
- 保障及建立一个有益的经营环境,让安利的事业源远流长,有利可图。
- 促进ABO之间的团结与和谐。
- 维护所有ABO平等享有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的惠益。
安利将时不时修改这些文件的內容,并将通知ABO领袖有关的修改。一旦安利已向ABO领袖发布有关这些修改的最后通知,有关修改将透过官方安利通讯管道与刊物及时传达予全体ABO,并在刊载后即时生效。为了维护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的目标与宗旨,安利保留全权并在必要时采纳、修订、更改、增补或废除任何或全部的这些营业守则。
第2部 - 定义
| - | ABO (安利企业家):其安利申请表格已获安利接纳的独立订约人。 | |||||||||
| - | ABO籍:ABO籍是描述安利事业的另一个方法,它是由ABO 号码所识別。 | |||||||||
| - | ABO合同:指的是ABO申请书连同包含构成ABO与安利之间的契约性协议之条款在內的文件。 | |||||||||
| - | 信誉良好的ABO: "信誉良好" 一词在这里只供诠释及强制执行营业守则而已,它指的是目前由安利授权将其定位为ABO,且其行为在字面意义和精神实质上均遵守营业守则以及该ABO有经营业务的每个市场里的安利营业政策之人士;不可涉及对安利、安利附属机构及其ABO的信誉会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不可涉及支持或庇护其他ABO可能破坏某个安利附属机构的持续存在的性质或与本文所阐明的其他标准不一致的活动之行为;不可涉及不遵守每個国家里的所有适用法律与条例之行为以及沒有顾及个別市场情況的文化敏感性之行为。 | |||||||||
| - | 安利:"安利" 指的是安利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安利汶莱私人有限公司。 | |||||||||
| - | 安利业务:由安利企业家授权(ABO)号码以及向安利申请受委任为安利产品之授权ABO的表格所鉴定的一项业务。 | |||||||||
| - | 安利直销资料袋或安利欢迎配套:集合了各种刊物、辅销品和其他材料的资料袋,ABO需要拥有它,安利才会接受他们的申请以及ABO合同。 | |||||||||
| - | 安利创业良机:由安利所提供的产品、行销、支援以及报酬制度。 | |||||||||
| - | 安利营业政策:安利的官方刊物包括营业守则以及安利可能时时维持的其他各项政策与通报里所阐明的规章与方针,并以引用的方式融入于:(1)安利ABO合同,(2)事业手册,以及(3)安利的其他官方刊物或通讯里。 | |||||||||
| - | 安利制作的业务辅销器材 ("安利 BSM"):由安利所制作或代表安利制作的 BSM。 | |||||||||
| - | 安利产品:马来西亚/汶莱的安利公司提供給ABO的所有商品与服务,包括刊物以及其他支援或辅助材料。 | |||||||||
| - | 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 ("计划"):如安利事业手册及安利其他官方刊物里所描述,用于计算花红报酬以及根据产品的销售来表扬ABO的一套系统。 | |||||||||
| - | 花红:安利依据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支付予ABO的赏金。 | |||||||||
| - | 业务辅销器材 ("BSM"): BSM 的定义属意予以广泛的诠释,意即符合下列各项的所有产品与服务,不论在线或离线(包括唯不限于书籍、杂志与其他印刷品;刊物;网站和社交媒体专页;音频、视频、直播串流与数码媒体;博客、播客及移动应用程式;集会、会议与教育性研讨会),它们为為:(i) 专用于招揽及/或教育保荐对象、顾客或准顾客关于安利产品与服务,或支援、训练、激励及/或教育ABO们,或 (ii) 融合或使用一个或以上的安利商号或商标、服务标志、版权作品或属于安利或安利持有执照之其他知识产权,或 (iii) 在其他方面提呈时会让人明确或含蓄地感觉它跟安利有附属关系、连接或产生联想。 | |||||||||
| - | 数码通讯:数码通讯即采用电子方式传送(一般上通过电脑或移动装置)文本、数据、图像、视频、声音及其他资料,包括唯不限于可在数码空间內,包括电邮、视频、直播串流、播客、博客贴文、手机应用程式(应用程式)、广告、论坛、网页及透过任何社交媒体或信息传递平台如 Facebook®、Instagram®、Line®、Snapchat®、Telegram®、Twitter®、WeChat®、WhatsApp®或 YouTube® 等供浏览的任何贴文或发布。 | |||||||||
| - | 数码通讯标准 ("DCS"):由安利所发布及不时修订的文件,它包含ABO针对安利创业良机,安利产品或安利服务(直接或间接)进行任何数码通讯时必须遵守的条款。DCS 已全面纳入此营业守则里,并成为此守则可強制执行的一部分。 | |||||||||
| - | 小组: 一名下线ABO以及该ABO属下的全体下线ABO。 | |||||||||
| - | 保荐线 ("LOS"):根据每一名ABO与安利所订立的契約性关系而成立并由ABO所组成的结构性组织。 | |||||||||
| - | LOS 资料:包含披露或有关于各ABO在保荐线內的全部或局部结构布置之所有信息,包括唯不局限于ABO号码及其他ABO的业务辨识数据、ABO的个人联络资料、ABO的业务表现资料,以及按其现在或未来形式从中得出或衍生的全部资料。 | |||||||||
| - | 白金:已达到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所注明的某个业务活动水平的ABO。 | |||||||||
| - | 潜在对象:有潜质的ABO或顾客。 | |||||||||
| - | 品质保证标准 ("QAS"): 由安利发布及不时修订的文件,它包含节目标准与内容标准,这两个词语的定义都阐明在 QAS 里,它们集合了 BSM 的強制性程序、规定、主题事项、传讯、內容和材料、ABO沟通以及有关安利事业的陈述。QAS 已全面纳入此营业守则里,并成为此守则可強制执行的一部分。 | |||||||||
| - | 保荐人:可能具备下列三种关系的其中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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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 - 成为一名ABO
| 3.1 | ABO申请表格和直销资料袋 申请者必須填妥及签署ABO申请表格并获取直销资料袋,以便向安利申请以获得授权,才能成为正式授权的ABO而推销安利的产品与服务及保荐其他ABO。已填妥的ABO申请表格必须即刻寄交安利,而安利则将依据第 3.3项条款予以接受及授权。ABO在讲解安利创业良机时,只能将它诠释为提供予马来西亚与汶莱公民的一份创业良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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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夫妻ABO 一旦被安利接纳后,具有夫妻关系的人士将获授权成为一份ABO籍。若其中一方的配偶已是授权的安利ABO,他/她便无资格申请成为另一ABO籍的授权AB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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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条件: 在不限制安利权益的情況下,以下是成为ABO或更新ABO籍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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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接纳或拒绝ABO的申请或更新 安利有权接纳或拒绝任何ABO申请。同样的,安利也有权不批准任何更新要求,并因某名ABO的活动不符合营业守则或该ABO沒有良好信誉或不遵守第 3.3 项条款的规定而撤消其ABO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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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通过法定个体营业的ABO 签订ABO合同的一方可向安利申请通过法定个体经营其ABO籍,唯需符合某些规定与条件,包括在具备法律可行性的情況下,该个体的唯一目的是经营安利创业良机。请联络安利以获取最新详情。代表某个法定个体签署ABO合同的人士,必须是该法定个体的授权代表,个人亦必须符合上述第 3.3 项条款列明的资格。法定个体必须应安利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呈有关其存在性以及根据ABO合同的期许而进行活动之资格的证据、遵守适用之注册规定的证据、一份包含有关该法定个体以及其创办人和管理层以及双方之间的协议等各种信息的文件(例如合法个体授权表格)或提供其他类似的信息与文件证据等种种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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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授权日期: 授权成为安利ABO的日期,即ABO申请表格已经由安利处理和接受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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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严禁的保荐作业:保荐人不许向一名保荐对象或任何ABO施加任何条件以换取该名人士在发展其直销业务时从保荐人所获得的协助,这些条件例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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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 期限与满期: 一个ABO籍的期限届满即宣告到期或可能被终止ABO资格,除非它已依据营业守则的第 3.9 项条款以及安利事业政策更新其期限。如ABO合同所注明,一个ABO籍将在初申请算起满一周年后到期,除非该ABO或安利提早终止其ABO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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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更新: 安利将全权决定一个ABO籍的更新,条件是该ABO并沒有在任何市场触犯或违犯安利营业守则与政策以及ABO合同的条款。ABO必须提交(每年)一份通知书予安利,要求其ABO籍获得更新(每年),方有资格申请延长期限。若获得安利接纳,该ABO合同以及安利的营业守则与政策的任何延长期限将从延长日期开始生效,并在满十二个月后到期。延长期限后的条款,即是在延长时生效的ABO合同之条件与规则。在不限制安利拒绝ABO籍申请延长期限的决定性权利之下,下列情況将导致一名ABO自动丧失延长他/她的ABO籍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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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 | 终止: 一名ABO可在任何时刻终止其ABO籍,唯须致函至安利的地址,给予安利有关终止的书面通知。任何ABO若无法遵守安利营业政策,包括安利营业守则、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及安利所维持并融入ABO合同內的其他政策,安利亦可能在任何时刻致函至该ABO籍的指定地址给予书面通知,以终止他/她的ABO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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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 邀约只限于夫妇而已: 參加业务研讨会、奖励旅遊以及安利所举办的其他活动之邀约,将只发给授权的ABO以及每个ABO籍的合法与注册配偶而已。这些人士的名单将列明在安利的记录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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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 | 共谋;诱导违约: 一名ABO不可与其他任何人士共谋违约或诱导对方违犯营业守则或安利营业政策的任何条款或诱导或意图诱导另一名ABO违犯营业守则或安利营业政策的任何条款。任何类似活动将构成对营业守则或安利营业政策的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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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 凌驾授权的范围: 一名ABO不可凌驾他依据ABO合同而获得的授权范围。任何类似活动将构成对ABO合同的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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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 | 事实陈述与担保: 一名ABO不可向安利作出任何虛假的事实陈述或申述,或利用虛假的托词诱导安利签订一份ABO合同,或违犯此契约或法律上默示的任何事实陈述或担保。任何类似活动将构成对营业守则或安利营业政策的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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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 | 多重违约: 在接获安利通知有关违约事件确实存在,或在同一时间、连续性或重复性多次违犯营业守则或安利营业政策之后,ABO若允许类似事件继续发生而不加以纠正,则被视为违犯营业守则或安利营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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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6 | 安利企业家在未开拓的市场進行未获授权的活动: 每名ABO都签署了一份ABO合约以授权ABO在该ABO合约所描述的国家与区域 (“已开拓市场”) 內从事各项活动。为进一步促进某项安利事业而在 “已开拓市场” 以外的任何国家或区域从事的任何活动均被视为 “未经授权的活动”,乃严格被禁止的。 ABO不准在安利尚未开拓的市场进行未经授权的活动 (亦请参阅已收录在网站里的未开拓市场之未经授权ABO活动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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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7 | 规避营业守则: 若意图规避或在含意和精神实质上作出违犯营业守则的举动,安利可在任何时刻全权决定采取矫正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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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 – 全体ABO的职责与义务
| 4.1 | 遵守安利营业政策/修订条文/诚信义务: ABO必须时时刻刻严格遵守包含此份营业守则在内的安利营业政策的指南、程序与方针,以及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和在任何情况下随时修订的任何条文。根据ABO合同的条款, 体ABO均须履行诚信与公平交易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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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跨组买卖/供应: ABO不许从事跨组买卖或供应。"跨组买卖及供应" 指的是当ABO把安利分销或供应的产品及/或服务售卖给并非由他亲自保荐以及并非他所保荐着的下线之另一名ABO,低至下一位白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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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零售店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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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诚实与准确: ABO销售任何安利产品或服务时,不许就价格、等级、品质、效能及产品供货情况作出任何不准确及不诚实的献议。ABO不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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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 重新包装: ABO不许重新包装产品、改变产品的内容、或在其他方面更改或窜改安利产品或服务的任何包装上的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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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 书面的售货收据: 接受订货及/或亲自送货的ABO,在交易的时刻须以书面发出一张志明日期的汇票或收据给顾客,并:(a) 说明所售出的产品;(b) 注明其价格,以及(c) 填写售卖产品的ABO之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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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 满意保证: 当一名顾客在所注明的保证期限内要求满意保证服务时,ABO必须立刻让他/她选择:(a) 额退款;(b) 以相似的产品替换;或 (c) 以额抵免的方式购买另一种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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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 遵守适用的法律、条例与法规: ABO必须在他们经营业务的地点遵守适用于他们的ABO籍之作业的一切法律、条例与法规。 ABO不许进行任何可能损坏ABO及/或安利名誉的活动。 ABO必须应要求直截了当提供跟某个ABO的活动或ABO所知悉的任何其他活动(即便对其他ABO表示尊重)有关的任何消息。针对所有类似事件与安利沟通时,ABO须绝对地开诚布公并表现良好的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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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 欺骗性或违法的交易行为: ABO不许涉及任何欺骗性或违法的交易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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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0 | 违法的商务企业或活动: ABO不许经营任何非法或犯法的商务企业,涉及或参与任何非法或犯法的商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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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 | 专业精神: ABO须时时刻刻表现得彬彬有礼、替他人着想,并且不采取任何高压手段,唯应在适当的时机和情况下,针对安利的产品或服务或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作出公正的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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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2 | ABO的关系: ABO不得表示他/她和安利或其任何一间分公司及/或其他ABO有任何雇佣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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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3 | 特许经营权和区域: ABO不许向任何人陈述在安利的销售与市场计划之下有独家的特许经营权或区域之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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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4 | 其他销售活动: ABO不可利用对其他ABO的认识或关系,包括来自和他们的个别保荐线相关而所知的一切来促销或推广其他的生意,除非数码通讯标准里有条文注明。似行为被视为不合条规,同时也对其他ABO和安利之间的商业合约造成不合理的干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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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 | 干扰另一名ABO的ABO籍; 诱导: 当ABO涉及下列各项时,即违犯营业守则或安利营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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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 | 出口安利的产品: ABO不许从安利已建立业务的任何国家将安利产品出口或进口至任何国家,或销售给会将产品从该国家出口或进口至任何国家的人士,不管安利有否在后者营业。然而,ABO可携带安利产品出入境供个人使用,唯需遵守下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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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7 | 零售业绩条规: 在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下,安利乃根据对终端客户的销售额来支付花红。在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下,一名ABO所购买的货物必须在安利限定的一段合理时期内,被终端客户所消耗或售卖给对方。若安利断定该ABO所购买的货物不符合此条规,它有权拒绝授予所有资格、奖赏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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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8 | 数码通讯: 此条款所指的数码通讯,意即采用电子方式传送(一般上通过电脑或移动装置)文本,数据,图像,视频,声音及其他资料,包括唯不限于可在数码空间内,包括电邮、视频、直播串流、播客,博客贴文、手机应用程式(应用程式)、广告、论坛、网页及透过任何社交媒体或信息传递平台如 Facebook®、Instagram®、Line®、Snapchat®、Telegram®、Twitter®、WeChat®、WhatsApp® 或 YouTube® 等供浏览的任何贴文或发布。 此条款适用于有关安利,安利创业良机,安利产品与服务(直接或间接)的ABO数码通讯,或根据此条款及BSM政策所定义,当数码通讯构成 BSM 的时候。基于数码空间的独特性,安利因此而制订了数码通讯标准(DCS)以确保ABO的数码通讯遵守这套守则。DCS 已经纳入并成为此守则的一部分,ABO们必须遵守 DCS。若您需要一份目前适用的 DCS 之副本,可随时向安利索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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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9 | 筹款: ABO不许利用安利产品来进行任何种类的筹款活动。筹款指的是包括唯不局限于以通过类似销售而获取的全部或部分赚益、筹得款项、花红或利润将惠及某个特定团体、组织或事业 的陈述为依据而要求对方购买安利产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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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 | 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的操纵: ABO不得操纵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或通过任何方式调拨业绩非根据销售与市场计划及/或事业手册的条款等来获取花红、奖衔资格或表扬。利用 "排线" 概念策略性刻意架构安利保荐线以建立深度组织,不论那些受保荐者以及保荐人之间有无任何关系,一概被视为操纵及不被接受的经营手法。安利拥有全权决定操纵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的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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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 | 个人/业务资料的更新: 全体ABO均须负责向安利传达有关他们的个人资料 (例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电邮地址、婚姻状况等) 或业务资料 (例如营业状况的变化等) 的任何最新进展或更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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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 | 专利资讯: 除了营业守则第 9 条款所包含的条文之外,关于安利商号、商标及持有版权的材料、安利的机密与专利业务信息,包括诸如唯不局限于保荐线资料 (即: 由安利编纂并披露或有关于安利事业内部的保荐情况的全部或局部特定安排,包括唯不限于ABO名单、保荐线组织,以及以其现在或未来形式而得出的所有ABO或安利的业务资料)、业务资料、制造与产品开发计划、业务方案以及ABO销售额、赚益及其他财务资料等等的使用,皆构成安利在商场上占有优势、独特、专利商业机密,而它将保有这些资料的专利性与机密性,并视之为商业机密和业务机密,且视ABO合同的情况而构成 "专利讯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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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 | 演示条规: 演示的内容,包括或支援安利产品与服务的零售促销,或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均必须在其他方面符合下列各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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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4 | 在马来西亚/汶莱以外的活动或在ABO所注册的市场以外的活动: ABO在马来西亚/汶莱以外的管辖区直接或间接参与跟安利事业有关之任何活动时,必须在字面和精神实质上遵守该管辖区的适用法律、条例,以及安利在该管辖区内的分公司之条规、政策与程序,不论他们是否在该管辖区内注册的ABO,否则将被视为违犯ABO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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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5 | 广告: 一名ABO不许通过任何传播通讯的方式,包括群发邮件、电话行销、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广告、电台、电视台、传真服务或其他没有亲自接触准客户的任何方式来演示安利事业计划或招徕人们参与安利事业计划。在受限制的情况下,打广告是被允许的,如同数码通讯标准所阐明。 |
第5部 – 全体保荐人/白金的责任与义务
每名安利企业家 (ABO) 皆需负责建立他/她本身的安利事业。安利承认保荐人/白金所给予的适当支援、培训与激励对于下线们的安利事业之持续增长很重要。不过,保荐人与其他上线的活动绝不许破坏每一份安利事业的独立性及个人努力,或不当地干扰安利与每一名ABO之间的关系。合格取得翡翠或钻石等级的ABO应只支持在他们的下线合格翡翠及/或白金业务小组之内的ABO并与他们沟通,如以下第 5.2.5 项条款所注明。
此外,第5部守则也禁止上线过度或不当地参与而可能构成对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的操纵 (第 4.20 项)。
安利保留评估上线参与类型和频率的权利,以确定它是否构成干扰而抵触营业守则。
| 5.1 | 保荐人的职务与责任: 一名参与保荐活动或保荐另一名ABO的ABO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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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 白金级及以上的ABO之职务与责任: 以下是一名白金级及以上的ABO其中某些责任与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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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 培训与激励: 进行或提供管道参与符合各章程,包括已融合的QAS之培训与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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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 - 维护保荐线
| 6.1 | 保护保荐线: 转售某个ABO籍内的拥有权权益或转移某个ABO籍,均须获得安利事先许可。安利将 权决定许可与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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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 个人转换: 个人转换指的是转换某名ABO时,不涉及他/她所保荐的任何ABO。在不限制或局限上述第 6.1 项条款所注明的安利的权力与决定权的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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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小组转换: 小组转换指的是某名ABO转换时涉及他/她个人所保荐的全部或部分ABO以及所保荐的ABO之下线。在不限制或局限上述第 6.1 项条款所注明的安利的权力与决定权的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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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 六个月不活动条款: 有意终止(通过辞职或未克延长期限)现有保荐线下的ABO籍之ABO,在停止活动达六个月或更多个连续月份后停止成为授权ABO;上述ABO也可在上述不活动期过后重新在新的保荐线下申请为新ABO。安利接获辞呈的日期即是不活动期限的开始。任何人士若没有更新他/她的ABO籍,即被视为过期,且必须从接下来的月份开始保持六个月不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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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ABO籍的转售: 拥有某份ABO籍者,不论是否合格为白金或以上等级之ABO,根据此守则之规定,只可转售其ABO籍予另一位授权的ABO。为了维护保荐线,出售ABO籍的ABO必须按下列顺序提出邀购,而有意承购该ABO籍的ABO必须符合此守则所列明的所有条件与规则。被承购的业务须与承购者的其他安利事业维持分开,而随着此项交易之后,该保荐线亦不许以任何方式受到窜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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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 一份安利事业条款: 一名ABO只能拥有、持股于某一份ABO籍,成为该ABO籍的签署者或被列为它的被委任者,除非如第 6.6.1 - 6.6.5 项条款所规定。唯有在下列情况下,一名ABO才获准拥有超过一份ABO籍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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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 ABO籍的合并与联合: 拥有者不许通过蓄意而肯定的举动而欲将两个或以上的现有ABO籍合并或联合。此举将导致所合并的ABO籍取得任何水平的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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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 离婚、分居或其他关系的解除: 当一份事业因离婚、企业或合伙关系的解除(视何者为适当)而被令分开或拆伙时,有关分开或拆伙必须在不会对该保荐线内的ABO之权益及/或收入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完成。在拆伙或分开的过程中,任何一方皆不许在未获得安利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一起或个别管理或经营任何其他ABO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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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 ABO籍的解散: 若一名ABO终止他/她在安利的ABO籍,或未克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延长其ABO籍,或逝世而未曾指定乐意并有能力承担ABO籍的职责之继承人,安利将依据第14部权决定该ABO籍的前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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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0 | 禁止竞业/禁止拉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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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 - 业务辅销器材 (BSM)
尽管安利没有规定任何人购买 BSM,ABO却可决定它们能否在建立有利可图的事业或实现目标方面扮演有用的角色。BSM 完全属于选择性,任何ABO若选择促销、使用、售卖或分销 BSM,则必须以书面强调购买与否完全出于自愿,而且购买 BSM 的任何ABO必须能够按照QAS所阐明的 BSM 退款政策,将该 BSM 归还以便获得全额退款。不许向ABO施加压力或规定他有义务购买 BSM,一名上线或下线亦不许因他选择不购买或销售BSM而置他于不利地位。 ABO不应透过销售 BSM 来领取任何赔偿、奖掖或利益,不论该 BSM 是由ABO或第三方制作。相反的,ABO只可按成本价,而不应以高过已批准公告价之价格售卖BSM。 ABO可参阅 QAS 以了解有关各种器材与活动的定价之较具体指示。
全部 BSM 均必须遵守营业守则和 QAS,不论该 BSM 的目的或来源。 BSM 不可售卖给非ABO,而任何 BSM 的购买亦不可被构想为成为ABO的条件。安利没有认可任何 BSM。
安利可全权检讨并确定任何 BSM 是否适用于市场上。 ABO须负责遵守一切有关于 BSM 的内容、制作、分销与售卖或使用的法律。
| 7.1 | 只限ABO: ABO可制作属于 "如何..." 性质的一般主题之 BSM ,唯它们必须标明 "只供现有ABO使用 - 不许用于保荐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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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审查: 根据 QAS 阐明,所有 BSM 在分销及使用之前,必须提交给安利供审查及授权。作为有关审查的结果,安利可能拒绝授权或全权决定要求类似的BSM被修改及/或采取其他适当行动,过后才可使用类似的 BSM。除了有权批准所有 BSM 之外,安利亦可能针对安利商号或商标、服务标章、版权作品或属于安利或安利持有执照之其他知识产权的使用及处理进行审查,以确保它们符合所有章程及 QAS。审查程序可能包括唯不限于 (个人亲自或以电子方式) 出席培训与教育会议,以及对有关ABO进行面谈与访查。 ABO应向安利提供完全获取 BSM 的权限,包括唯不限于进入会议与活动的现场、访问各个网站受密码保护的区域,以及合理进入有必要或有助于实现进行任何上述审查的目的之类似其他材料、资讯和地点,包括唯不限于为了核认ABO是否遵守营业守则及 QAS 而进行的审查。针对在ABO合约、各种章程及 QAS 之下ABO应尽的义务而由安利展开的任何审查,他们应及时回应各种询问并在其他方面给予合作。ABO应表现出良好信誉,且不应不合理地拒绝让安利获得它索取的任何材料或资讯。 |
第8部 - 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的介绍
| 8.1 | 不得给人错误的印象: 当邀请保荐对象来听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的介绍时,ABO不许直接或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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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 与保荐对象的初次接触: 当ABO误导或无法通知某名保荐对像有关ABO的活动之性质时,即是违犯营业守则或安利营业政策。因此,当ABO初次与保荐对象接触时,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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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 保荐的道德准则:在寻求某名保荐对象参加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时,保荐的ABO必须遵守上述第 4.23 项条款以及下列各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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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 无区域之划分条款: ABO不得表示有区域之划分。若作出类似的陈述即违犯ABO籍的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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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 无义务购买条款: ABO不得规定某名保荐对象购买产品及/或服务及/或需要缴付一笔定金才能参加,或以某个训练课程、研讨会、社交活动或似活动的形式征收一笔费用,以便对方有权参加,安利直销资料袋除外。若作出类似的陈述即违犯ABO合约和ABO籍的条款。 |
第9部 - 安利的商号、商标及持有版权的材料之使用
此项条款的制订是为了维护安利的知识产权之完整性,并确保安利品牌将只限于安利事业独家使用。此外,安利也实行了一项企业识别计划,规定必须正确及一致地使用安利的企业标志,不论它出现在何处。因此,窜改已核准的标志字体设计是不受允许的。安利将应要求提供一份已核准的标志字体设计及颜色规格的范例。
| 9.1 | 错误使用与滥用: ABO不许错误使用或滥用安利的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利讯息。ABO若使用属于安利或安利持有执照之任何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利讯息即违犯ABO合同,除非遵守ABO合同,包括安利营业守则与政策内阐明的适用条件与规则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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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 会议/活动的印刷横幅/标记: 若某ABO位于白金或以上的等级,并渴望主办一项会议或活动而将安利商号展示在公众场所,该ABO就必须事先取得安利的书面批准,以便将安利商号充作类似用途(保荐对象可能出席的公开会议) 。每次会议前,ABO均须向安利提出一份书面要求,该份要求须包含有关所建议的横幅/标记之描述、它们的尺寸、横幅/标记所采用的材质以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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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 印制的支票和名片: 只要一名ABO在其他方面完全遵守营业守则及ABO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文,他便可在他所印制的支票和名片上使用安利商号 (唯非安利商标、标志或属于安利或由安利持有执照的其他任何商标、商标名称或服务标章),条件是该商号是按照下列其中一种方式使用,且不许有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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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 | 促销性的刊物、文具、优惠品等: ABO不可自制或从安利以外的任何其他来源取得印有安利商号、标志或属于安利或由安利持有执照的任何商标、商标名称或服务标章之任何物品。 |
第10部 - 死亡与继承
| 10.1 | 一旦某名ABO死亡,该ABO在ABO籍里的权益可传承给一名亲戚或其他指定的人士,唯须符合有关继承的法律并根据第3项条款由安利接纳该ABO籍的转让。因此,原有的ABO必须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作出适当的安排,以便有秩序地将他们的ABO籍之拥有权合法转移给他们的继承人。这是为了确保下线ABO将继续接受适当的服务、培训与激励。若继承人没有采取行动以接管该ABO籍,该ABO籍可能根据第 14.1 项条款被视为遭遗弃。当一份ABO籍被视为遭遗弃时,其继承人将不可享有该ABO籍的更进一步权益。届时,安利可将该保荐线往上移至下一位合格的保荐人,除非该项移动将导致该上线保荐人的 21% 小组之数目有所增加。在此情况下,该ABO籍将被指定为占位者。 |
第11部 - 违约;程序
| 11.1 | 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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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索偿权:一名ABO须放弃针对安利在其ABO籍下及/或根据此守则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所引起或有关的损失向安利提出任何及全部索偿的权利。一名已被终止资格或因触犯营业守则或安利营业政策而遭采取其他行动的ABO不可就终止或遭采取其他行动所引起或有关的损失而向安利提出任何索偿。
第12部 - 违约;惩处
| 12.1 | 惩处: 在安利全权决定下,若确定某名ABO已触犯营业守则或安利营业政策,安利可采取下列一项或以上的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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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 | 不弃权条款: 安利发现有违约或潜在的违约情况后未克采取任何行动,并不构成安利放弃在未来就有关违约维护其权利。一名ABO发现有违约的情况后未克采取任何行动,并不构成放弃在适用法律下可能行使或采取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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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 | 吊销: 安利有权决定根据个案来处理的每种吊销情况之特定条款。若某名ABO涉及任何违约,安利可采取行动吊销该ABO在其ABO籍之下的某些或 部特权,包括唯不局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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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 | 对终止ABO资格采取的行动: 一旦因任何缘故被终止直销资格,该ABO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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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 - 国际审查小组
国际审查小组针对某名ABO的资格之终止、暂停及/或不续约之裁定,执行内部复审程序。任何其他裁定可由安利酌情交付国际审查小组检讨。
| 13.1 | 向国际审查小组提出上诉之程序: 若某名安利企业家 (ABO) 不赞同某家 属机构针对某项制裁/决定所做的决策 (如上注明),该名ABO有权要求将他们的个案上诉,以便移交国际审查小组检讨。有关上诉必须以书面提交 (须以当地文字或英文提供),并上支援此项要求的任何文件 (一切文件必须以英文提供)。唯有那些安利事业被制裁的ABO才可上诉,而且他们必须在接获有关 属机构的裁决信之后的30天内这么做。有关上诉必须通过电邮 appeal.administrator@amway.com 致给上诉管理员或邮寄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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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 | 国际审查小组的会员籍: 国际审查小组的成员包括来自 Center Rules/IRP、总部设在亚达城的区域规章部门、全球业务部门及法务部门的公司职员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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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 国际审查小组未做出裁决前,有关市场的分公司之原裁定仍然生效: 虽然安利赋予ABO机会针对附属机构的裁定要求国际审查小组检讨,但在国际审查小组受理申诉并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安利所作的裁定仍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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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 | 国际审查小组的审查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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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 国际审查小组之最终裁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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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 - 已终止或未更新的ABO籍之处置
| 14.1 | 遗弃: 当某份ABO籍被终止或未被更新时,该ABO籍将被视为遭遗弃,而该ABO合同的签署人将不再在该ABO籍内享有进一步的权益。安利可根据第 14.1.1 条款和第 14.1.2 条款全权决定转让或解散该ABO籍,将该前ABO在其保荐线内的地位经营安利事业的权利转移给另一名ABO,或可能撤销该保荐线内的有关地位。当安利行使此项特权时,它可选择利用下列其中一种方式或法律所许可的任何其他方式,并可单方面修改及修订该ABO籍以在必要时让任何受影响的ABO转换彼等的保荐人及保荐线,以便落实有关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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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 | 安利不受限制约束: 无论如何,安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受上述任何一种处置安利事业的方式所限制,并可就处置的方式及/或时机而行使绝对的决定权。 |
使用社交媒体的原则与礼仪
使用社交媒体的原则与礼仪
大家都喜欢跟他们认识、喜欢和信任的人做生意。古往今来一直都是这样,而且我们相信社交媒体对于直销业 –以及您来说 – 确实令人振奋,因为它具有威力,能协助人们认识、喜欢及信任安利和它的ABO。
社交媒体能通过多个途径令您和您的安利事业获益,包括:
- - 重新与朋友、同事和顾客取得联系。
- - 巩固现有的关系。
- - 提供即时的产品资讯与顾客支援。
- - 激励他人更详细了解这份创业良机。
安利致力于利用社交媒体来提高其品牌的能见度、喜好度、购买意向和忠诚度,让这份事业能够吸引更多顾客和潜在的ABO。我们也要求您作出一份承诺 – 通过相关性、负责任与诚实的方式来善用社交媒体。为了帮您做到这一点,我们拟定了一份指导原则与礼仪清单:
| - | 保持简单和积极 | ||||||||||||||||||||||||||||||||||
| 大家都喜欢同积极的人做生意。把好消息分享出去,努力让人人每天笑口常开。记得要避免争辩和其他负面的对话。只要您保持积极,您就更有可能通过在社交媒体方面的努力获取积极的成果。 | |||||||||||||||||||||||||||||||||||
| - | 要取得良好的平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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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珠炮似地发表“加入这份事业吧”或“跟我买产品吧”之类的贴文,是一点也不讨好的。人们也不喜欢读你钜细靡遗描写自己的私生活。张贴留言时,不妨在事业和私生活之间取得平衡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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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社交媒体无法取代真实的您 | ||||||||||||||||||||||||||||||||||
| 别忘了要出外跟人见面!社交媒体是无法取代面对面联络感情的。私底下见面和电话交谈 – 一对一的现场交流 – 具有宝贵的重要意义。 | |||||||||||||||||||||||||||||||||||
| - | 避免垃圾链接 | ||||||||||||||||||||||||||||||||||
| 在公共讨论区、论坛或互联网上的其他公共场合提供您个人销售网站的链接,不但毫无品味,也可能令您和有关招徕生意与打广告的安利营业守则起冲突。这也可能触犯网站的使用条件与规则。 | |||||||||||||||||||||||||||||||||||
| - | 要待人以诚 | ||||||||||||||||||||||||||||||||||
| 时时刻刻保持真诚和准确。您在网上说的话会一直保留着,而且会通过链接或复制迅速传扬出去。误导他人或作出虚假的诉求会危害您及安利的信誉。如果您打算聊您的事业,不妨大方地坦诚您经营的是安利事业。 | |||||||||||||||||||||||||||||||||||
| - | 要有相关性和公信力 | ||||||||||||||||||||||||||||||||||
| 若您想成为某个课题的可信任消息来源,以便协助建立您的事业,不妨把您个人的留言与分享的故事跟别人肯去关注的有意义的忠告、诀窍或文章综合起来。记得提供简单、合理又准确的忠告,以协助您建立公信力,并赢取您的读者的信任。 | |||||||||||||||||||||||||||||||||||
| - | 尊重别人 | ||||||||||||||||||||||||||||||||||
| 永远别忘记,其他的网民也可以自由根据本身的经历道出事实真相。若要改变一个人的观感,最佳的办法不是靠言语,而是靠行动。以身作则让他们知道安利的ABO可以成为他们的朋友、邻居和社区成员。 | |||||||||||||||||||||||||||||||||||
| - | 遵守安利营业守则 | ||||||||||||||||||||||||||||||||||
| 设计这套营业守则的目的是尽量帮助您以最佳的途径表述您的事业和安利。确保您对这份营业守则有所意识并加以遵守,如此才能通过您线上营销的努力获取最大效益。 遵守下列各项将有助于保证您符合营业守则的条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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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物色准顾客 | ||||||||||||||||||||||||||||||||||
| 通过适当的方式供售安利产品是很重要的。您绝不应以一般状态更新的方式供售产品 – 物色准顾客必须在闭合的环境内进行,以确保符合安利的广告规章。如果某人在社交媒体网站上提问如何购买某种产品,您不妨私讯给对方,以便有效地跟进。 | |||||||||||||||||||||||||||||||||||
| - | 物色准ABO | ||||||||||||||||||||||||||||||||||
| 安利的创业良机可以改变人们的生活。但如果您在网上分享,就必须以适当的方式进行,以免令您的联系人对您敬而远之。在网上物色人才时,请谨记下列几个诀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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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马来西亚从2011年9月23日起正式开设面子书专页。
如今,您可在这专页里找到有关安利的最新消息,还有资料更新、趣味知识以及琳琅满目的产品诀窍等。即日就成我们的粉丝吧!去我们的面子书给个 “赞”。
面子书是当今联络朋友与客户的不可或缺的工具。随着安利马来西亚加入面子书,我们希望这个流行的新渠道能帮助您增长您的事业。
我们欢迎每一个人的留言与反馈,但请务必留意,我们的面子书专页是公开性质的,全世界的人都能浏览。记得分享正面的留言与反馈,因为您就是安利和它旗下所有品牌的协管员。
我们在面子书见!
业务辅销器材 BSM 政策
业务辅销器材 BSM 政策
守则和条规
为了安利事业长期的稳定性及有利可图,我们谨此宣布从2003年4月1日起,安利实施了以下的业务辅销器材 (BSM) / 活动政策。我们吁请所有安利企业家 (ABO) 除了遵守安利营业守则之外,同时也需了解及遵守这项政策的条文和精神。
业务辅销器材 (BSM) / 活动政策
基本政策
安利及其ABO的基本业务是售卖产品与服务,并提供一个合法的商机。安利承认在建立事业的过程中,负责任而适当的业务辅销器材 (BSM) 与活动有助於为ABO提供宝贵的训练与激励。然而,若未经妥善管理,辅销器材与活动却可能适得其反,给安利这家备受尊崇的企业机构带来负面的影响。
马来西亚的安利业务是根据 1993 年直销法令而取得营业执照的。安利必须遵守直销执照所列明的法律、条例与规则。安利授权ABO在它获颁的直销执照之保护下经营业。ABO的业务跟安利马来西亚公司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举凡ABO涉及任何不受控制及不受约束的活动,将连带使公司受影响,而安利的执照也可能不保。在售卖或促销辅销器材/活动时附带的酬劳或利益,不论任何形式,均应被当局视为个人、安利ABO组织或第三者组成的公司未经许可便从事的生产、传播、售卖及促销该辅销器材/活动之直销业务。这是一个严重风险,因为安利可能被认为有直接参与这些业务辅销器材,以及鼓励、协助和教唆。协助和教唆进行违法事项,例如注明在 1993 年直销法令内的条款,将被视为犯罪行径,这不但会导致安利可能面对诉讼,而且安利公司的执照及过去多年建立的商誉也将受影响。
有鉴於此,我们有必要拟订一份辅销器材/活动政策,以保障安利及其ABO能长期稳定经营,同时维持及培养安利及其ABO作为负责任业者的超卓信誉。因此,业务辅销器材/活动是安利的准则所允许的。
业务辅销器材 (BSM) 的定义
本政策所指的辅销器材 (BSM) 应包括用来支援及协助促销与售卖安利产品与服务及安利创业良机的一切产品与服务,恕无法尽录:
- 书本、杂志、目录册、报章、会讯或任何形式的印刷品。
- 录音带、CD 光碟、Wav 格式,MP3 格式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音效器材。
- 录像带、VCD 光碟、DVD 光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影像器材。
- 网站、网页、长期委托书形式或其他任何多媒体形式的器材。
准则提示
须遵守以下的一般标准:
| 1. | 所有辅销器材的买卖(包括活动的门票,下同)均必须出於自愿。不许施加销售压力或采用胁迫手段来强迫或说服一名ABO购买或售卖辅销器材。为了避免起疑,任何ABO均无义务亦不许被强制性规定必须购买包含业务辅销器材、服务或产品系列,或经由任何第三者包装、捆绑、合并或附带任何有关业务辅销器材的标签之任何组合等等,恕未能一一尽录之事项。ABO亦无义务购买别人献议并已与其他产品及/或服务一起包装之业务辅销器材。每名ABO必须接获一份以安利满意的形式呈现的书面声明,注明辅销器材的购买乃出於自愿,而ABO若因任何理由感到不满,他或她可领取全额退款。 | ||||||||||||||
| 2. | 一名上线或下线不许因某ABO没有销售及/或购买辅销器材,而置他/她於不利地位。 | ||||||||||||||
| 3. | ABO不应透过销售辅销器材来领取任何赔偿、奖掖或利益。 | ||||||||||||||
| 4. | ABO只可按成本价售卖辅销器材,而且清楚标明价格,不应从中牟利。ABO随时可免费供应辅销器材。因此,辅销器材的售价必须严守以下价格,不许超过所注明的相关定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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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所有价格已包含消费税。安利马来西亚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检讨或调整上述收费率。 | |||||||||||||||
| 5. | 辅销器材的内容必须翔实、公正并不含任何收入诉求、产品诉求,或宗教与政治成份。公司有权检讨一名ABO售卖(或免费赠送)的任何辅销器材,确保它符合本政策的要求。 | ||||||||||||||
| 6. | ABO不许从第三者生产或策划的任何辅销器材中捞取利益。 | ||||||||||||||
| 7. | 未获得安利书面同意之前,任何辅销器材 (包括非公司制作的第三者制作辅销器材)均不许使用安利的商标、商品名称或标志。 | ||||||||||||||
| 8. | ABO不可促销或售卖不遵守本政策及安利营业守则的第三者所提供的活动门票/辅销器材。 |
活动、集会与会议
至於活动、集会与会议(简称”活动”), 除了上述准则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额外准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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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不许通过售票从这类活动中牟利。 | ||||||
| 3. | 活动结束後,在安利马来西亚要求之下,主办单位必须呈交一份总结账单,证明该活动并无盈利。 | ||||||
| 4. | 安利若无法确认谁是负责举办会议的ABO,则该保荐线上的所有钻石必须负起此责任。 | ||||||
| 5. | 付给受邀演讲嘉宾的演讲津贴及车马费等成本,需以安利所公布的费率为准。 | ||||||
| 6. | 由ABO所主办的活动严禁跨组供应门票/通行证。领袖们必须确保任何促销活动 (若有) 应严格限制在本身的小组内进行,除非获得上线钻石的书面同意,方可展开跨组促销。 | ||||||
| 7. | 任何白金必须获得上线钻石之同意才能使用其他组织的辅销器材。 | ||||||
| 8. | 不许招揽或诱使任何其他组织的任何ABO使用本身的辅销器材。 | ||||||
| 9. | 在安利赞助的会议上,Newsgram 以及 Amagram 等刊物内均不许突出个别组织的身份。 |
演示守则
所有设计於支援安利事业,在会议中呈献的演示内容皆受此守则管制。
为了保障ABO以及安利公司的声誉,同时避免演示进行期间有人发表任何无谓或不当之言论、豪语及声明,而引起议论或不和,乃至安利无端端遭到彻查,所有与安利业务相关之活动均必须遵守演示规则。
演示内容必须包含或对促进安利产品与服务的销售予以支援,此外亦必须遵守以下条例:
| 1. | ABO不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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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针对以下各项个人表态均为不恰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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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在商业舞台上讨论之议题,应只触及能够协助并鼓励ABO以及对安利产品、服务与业务有利之道德观及积极心态。 | ||||||||||||||||||||||||||
| 4. | 有关收入之陈述,不论直接或间接,均必须反映参加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所能享有之实际潜在收入。 | ||||||||||||||||||||||||||
| 5. | 参加业务辅销器材/活动永远只能被视为发展安利事业的其中一个选择性支援事项。 |
不遵守规则的後果
| • | 任何ABO若触犯辅销器材/活动政策,公司将寄发一封函件要求该ABO在一段时间内停止营业。 | ||||||||||
| • | 那些一再违反条例而证明他们无法遵守规则或完全罔顾本政策的ABO,可能面对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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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之修订
安利马来西亚可能随时检讨及修订本政策,以确保尽力遵守直销法令的条例、更新执照必须符合的条件,同时满足安利马来西亚及其ABO组织日新月异的多样化需求。
此项政策与安利营业守则所刊载的守则与条款并行实施,绝无偏离或不利於任何一方。
此守则所设定的业务辅销器材(BSM)之说明也同样适用於以上任何条规中。
产品的出口/进口
产品的出口/进口
制订安利营业守则的目的是捍卫必要的行为标准,以便支援及维护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平等提供予全体ABO之各项利益。
| 1. | 为何安利产品的出口/进口或从马来西亚把安利产品售卖到其他国家(反之亦然)是被禁止的? | ||||||||||||||||||||||||||||||||||
| 必需禁止的理由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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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我可否把在马来西亚购买的安利产品运送、供应或销售至汶莱和新加坡?既然它们都是在单一的保荐线上营运? | ||||||||||||||||||||||||||||||||||
| 不论直接或间接在该些国家销售安利产品,将构成跨国界活动,那是严格被禁止的,并且触犯安利营业守则。因此,所有ABO只获准在他们本身营业的国家里订购及供应/销售产品。 | |||||||||||||||||||||||||||||||||||
| 3. | 若我的顾客想要大批购买某些产品,我该怎么办? | ||||||||||||||||||||||||||||||||||
| 我们劝请您保持警惕以了解您的顾客及下线的销售活动,因为类似不遵守规则的事件可能导致您受牵连和影响。 | |||||||||||||||||||||||||||||||||||
| 4. | 哪里可让我了解更多这项守则的相关资料? | ||||||||||||||||||||||||||||||||||
| 您可参阅安利事业手册里的安利营业守则分别在第33页和第34页阐明的第 4.3 项条款以及第 4.16 项条款。我们希望您给予合作,若发现任何类似事件即电邮至 MyHelpDesk@amway.com 举报,并向公司提供该类不当行为的证据。 |
"一个世界级的组织是通过实践其价值观而拥有实力、稳定性、精神和成就。"
Rich DeVos,
安利联合创办人
安利企业家在未开拓市场的未经授权活动之政策
诱使过程、辞职以及重新申请的程序
诱使过程、辞职以及重新申请的程序
| A. | 辞职 | |||||||||||||||||||||||||||||||||
| 当一名ABO终止其ABO籍时,他的保荐人与上线白金将获得通知,以便保荐人/白金能跟进该名ABO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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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名前任ABO重新申请时,属于其保荐线的前任保荐人和白金将获得通知。通告里将透露新白金的姓名。 | ||||||||||||||||||||||||||||||||||
| B. | 重新申请 | |||||||||||||||||||||||||||||||||
| 当一名前任ABO重新申请ABO籍时,属于其保荐线的前任保荐人和白金将获得通知。通告里将透露新白金的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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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强烈鼓励ABO遵守安利营业守则,贯彻这套守则的精神实质与字面意义,以便为安利事业营造一个有利的环境。
削价与跨组供应
削价与跨组供应
有道德地销售
销售是建立一份成功安利事业不可或缺的环节。无论如何,有道德地销售指的是以有诚信的方式同您的上线、下线、顾客和公司做生意,并遵守安利营业守则。这将在各造之间建立信任与信心,以确保我们持续成长。
身为组织的领袖,您个人必须负责确保在自己的组织里教导及奉行有道德的商业操守。公司将毫不犹豫向任何不遵守安利营业守则以及通过可能危害其他ABO的方式进行业务的ABO采取严厉行动。
不许跨组供应产品
ABO被禁止售卖或供应产品给属于另一条保荐线的ABO。这种做法即是“跨组供应”。它等同于‘偷窃’,因为它剥夺了该保荐线的合法 PV/BV。
第 B-1 条规注明:
“ABO不许从事跨组买卖或供应。“跨组买卖及供应”指的是当ABO把安利分销的产品及/或提供的服务供应给不属于他/她本身的保荐线的另一名ABO。
属于某条保荐线的ABO只可直接从他/她的保荐人,或上至他/她的上线白金或向安利购买安利产品、服务及安利供应的辅销刊物。
ABO不许把安利的产品及服务供应给不属于他/她本身的保荐线的另一名ABO。”
若有意把各种安利产品当作礼物送给目前属于另一条保荐线的ABO,有关礼物或产品应向领取者的保荐线订购。这将确保有关PV/BV被归入正确的保荐线里,以便适当地计算花红以及资格。 收回产品以逃避矫正行动等同于干扰保荐线。这将破坏公司与其顾客/ABO之间的关系。
不削价
ABO可从他提供给顾客的个人化服务中赚取零售利润,因为零售利润是安利奖励计划之一部分。 削价的定义是以低于安利所建议的顾客价或ABO价的价格售卖产品。
削价不但会剥夺您的合法奖赏,还会剥夺其他人建立他们的安利事业之平等良机。此外,它还令我们的产品贬值,使到我们的顾客认为这类产品的价值或价格比较低。这种有欠道德的行为对于您建立一份持久及有利可图的事业是毫无帮助的。
不遵守规则的后果
公司认为这种做法是严重的,因为它危害其他ABO的生计。我们将毫不犹豫实施雷厉的矫正行动,以保护全体ABO的权益。
我们希望您给予合作,若发现任何类似事件即电邮至 MyHelpDesk@amway.com, 举报,并向公司提供该类不当行为的证据。
六个月不活动条规 - 6MIR
六个月不活动条规 - 6MIR
制订安利营业守则是为了捍卫重要的行为标准,以便支援及维护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平等提供给安利事业企业家(ABO)的各项利益。
六个月不活动条款
保荐线的完整性是安利销售与市场计划的重要环节之一。六个月不活动条款的作用是保护您的保荐线以及确保 ABO能够建立一份强稳的安利事业。因此,安利将严格执行这项条款。
六个月不活动条款的期限是从届满月份后的那个月份或有关ABO辞去其ABO籍的日期算起,视何者为先。安利把呈辞日期定义为接获辞呈的日期。
遵守条款的责任是在相关的前任ABO身上。来自新保荐线的保荐人也必须负责核实该名前任ABO在签署SA88表格之前,是否已适当地遵守六个月不活动条款。若已适当地证明有关ABO违犯六个月不活动条款,他将遭到矫正行动对付,例如小组及PV/BV将转移回原先的保荐线。
范例1: 失效
ABO A 的ABO籍在2010年3月届满,过后他没提交有意续约申请书及 Amagram 订阅表格 (ITCCAS)。因此,六个月不活动条款的期限是从2010年4月1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结束。 ABO A 可在2010年9月30日之后签入,即从2010年10月1日起。
范例2: 呈辞
安利是在2009年12月12日接获 ABO B 的辞呈,尽管他的ABO籍要到2010年3月才届满。 因此,六个月不活动条款的期限是从2009年12月12日起至2010年6月11日结束。ABO B 可在2010年6月11日之后签入,即从2010年6月12日起。
知识产权 - IP
知识产权 - IP
这项政策是由安利马来西亚有限公司颁布,许可证归2001年安利版权所有。
安利拥有及掌管安利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唯不局限于 NUTRILITE、eSpring、 ATMOSPHERE、ARTISTRY、SATINIQUE、BODY SERIES、GLISTER、COLOUR CREATION、ALLANO、 SUDZY、TROPICAL HERBS、BEE TREASURES、DISH DROPS、iCOOK 和 QUEEN 品牌的知识产权。
| 1. | 概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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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更动 | ||||||||||||||
| 公司可能不时对此部分的政策作出更动。请及时了解更新的资料,以确保您遵守我们的政策。 | |||||||||||||||
| 3. | 触犯知识产权 | ||||||||||||||
| 安利尊重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并吁请我们的ABO也同样遵守商标法令和安利营业守则。 |
ABO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重点
- 未获得安利书面授权,ABO不应使用安利或安利分公司的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 ABO应了解适当地获取许可及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 ABO应遵守安利营业守则里有关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部分,同时遵守所有其他地方法令与条例。
- 未获得安利书面授权,ABO不应擅自为安利的会议或其他集会进行录制(录音或录影)。
- 未获得适当的许可证,ABO不应使用第三方的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以进行与他们的安利事业有关的活动。
- 未获得适当的许可证,不许将视频上载至互联网或透过电邮传播。
若您认为安利的知识产权已遭侵犯,请致函给我们并电邮至 mysales@amway.com,标题注明 “侵犯知识产权 (您的ABO籍号码)”。请在电邮里提供触犯的资料,例如有关触犯事故的链接、触犯者的联络详情以及触犯事故的照片,以便安利加以跟进。
退货与退款
退货与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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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业拥有一套由世界直销协会联盟 (WFDSA) 所制订的营业守则来自我管束。它声明直销公司及独立营销者不准使用具误导性、欺骗性或不公道的营销手法。 大多数国家亦拥有个别的直销协会营业守则,以根据适用的法令与条例,将 WFDSA 的守则本土化。安利透过其消费者保护措施遵行这些守则。AMWAYPROMISE 就把这些保护消费者的措施整合在下列的支柱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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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低风险的创业良机 承诺零购物规定及向新进企业家征收最低的签入费。我们认为每一个人都有权获得迎头赶上的机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承诺由始至终提供一份低成本、低风险的创业良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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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满意保证 协助确保人们满意于我们提供的产品或创业良机。若您觉得安利创业良机或某种安利产品不如预期,请告诉我们,我们会不遗余力设法确保您 100%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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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用计划 选用安利产品安枕无忧。我们对所提供的耐用产品之素质充满信心。若您买的产品出现某种问题,我们将提供多种革新的服务、维修及保用计划,让您轻松解决您可能面对的任何忧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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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服务 提供可靠的支援。我们知道您在这过程中会有各种疑问,而我们也备妥了答案。安利致力于向 ABO 和消费者提供第一流的服务,不论是面对面、通过电话或在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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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 知识就是力量。我们承诺与您清楚地沟通,并确保有关上述消费者保护措施以及有关我们的存货回购政策与冷却期的所有资讯都能轻易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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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这项保证并不适用于那些被蓄意毁坏或错误使用的产品、提供特定退货时间的安利经销产品,以及具有明确书面保证的产品。 |
| - | 安利耐用产品(高价产品)如 eSpring 益之源净水器、ATMOSPHERE 空气清净机和家居防盗系统并不包括在安利满意保证之下,这些产品皆由个别厂商提供保用。 |
| - | 所有在马来西亚与汶莱销售的产品皆不含胎盘素、猪肉及其衍生物。 |
| 1. | 安利接受具有售货额(BV)项目的退货,唯不接受退还辅销刊物、视听辅销器材、襟章奖牌、 表格、配件以及其他促销品和辅销器材,以要求向目前营业的ABO更换或透过现金代用券退款。 |
| 2. | 顾客购物手册里的产品及安利耐用产品(高价产品)如eSpring 益之源净水器、ATMOSPHERE 空气清净机、家居防盗系统和 iCOOK 系列炊具并不包括在安利满意保证之下,这些产品皆由个别厂商提供保用。 |
| 3. | 安利恕不接受退还目前已不可出售的任何产品。已经停止供售 (NLA) 的产品或不接受退还。 |






